当前位置:   通知公告
 
 
通知公告
Xue Sheng Chu
关于北京服装学院2015—2016学年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、聘岗时间的通知
作者:学生处 | 发布时间:2015-10-28 | 访问次数:
各部门、各位同学:
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我校“勤工助学管理办法”,现将20152016学年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勤工助学岗位予以公布。本年度勤工助学采取获国家助学金资格同学为主,其它一般贫困生、自费研究生为辅的原则(国家助学金同学持有盖章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,一般贫困、自费研究生持有审批合格的“北京服装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”)。经院(系)严格把关、聘岗同学与用人部门双向选择(特殊岗位由学生处直接派遣),学生处审批后生效的方法。
一、  聘岗时间:2015114日(周三)中午1230-1330
    聘岗地点:基础实验楼前空地
    聘岗要求: 各院系必须有负责老师带队、组织学生聘任工作。
请院系带队老师提醒二等助学金同学带上国家助学金申请表,聘岗时交予工作部门。固定勤工助学岗位为一人一岗,不能一人多岗。
二、  报名条件
1、取得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资格的同学。一等助学金同学在院、系聘岗,二等助学金同学在校内各岗位聘岗。
2、政治上要求进步,思想道德素质高,学习刻苦,成绩较好,生活俭朴,遵守校纪校规,积极参加班级、院、系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,关心集体,且经济上有一定困难的学生。(此部分同学(含自费研究生)在一、二等助学金同学聘完岗后,如仍有剩余岗位,组织二次聘岗)。
三、各部门岗位设置
本学年校本部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请见——《校本部2015——2016学年勤工助学岗位汇编》
 
四、聘岗材料报送
勤工助学聘岗结束后,各部门在119号下班前,将《部门勤工助学情况备案表》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处。
学生处办公室:机电楼207A
学生处邮箱:xsc@bift.edu.cn
注:
1.国家二等助学金的同学,每月发放230元,根据工作内容每月工作16-20小时,每周工作4-5小时;一般贫困生,每月发放180元,每月工作20小时,每周工作5小时,每小时9元。自费或经济特别困难的公费研究生,每小时10元,每月工作20-30小时。聘岗后,各部门根据情况安排同学上岗时间。从十一月份开始报送本月勤工助学工资。
    2.凡获各种资助的同学,必须认真遵守学校及公寓的有关管理规定,凡违纪、违规者,视情节由管理部门建议取消资助。
3.凡聘用研究生做勤工助学的部门,必须报学生处审批后方可聘用。
 
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北京服装学院学生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1028